佈道會第三個晚上,由黃正宏傳道講「至上的名-耶穌」

一、他本是天上的神,住在至聖至高之處 ,卻願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(以賽亞書五十七章14~16節):神就是愛,不願世人受苦,藉著耶穌開出一條救恩的路,他的名在舊約並未顯明,新約時代藉著耶穌顯明。

二、他本有神的形象,卻虛己成為人的樣式(腓立比書二章6~8節):自己降為卑微,成為人的樣式且死在十架上。

三、他是神本體的真相,用他的全能的命令托住萬有(希伯來書一章1~14節):耶穌在末世降生,完成救恩,復活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。

四、他是神的羔羊,降生為要除去罪人罪孽(約翰福音一章29~34r節):舊約時代獻祭的牛羊不能真正為人贖罪,耶穌親自定十架流出寶血為我們贖罪,為我們開出一條又新又活的路(希伯來書九章12~16 節)。

五、他是萬王之王、萬主之主(啟示錄十九章11~16節):耶穌就是神的名,世上沒有任何人比他更大,我們得神揀選是有福氣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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